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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指出,高姓台商在民國90年11月間與楊姓大陸女子結婚,婚後3年生下兒子;高男直到101年間,兒子已8歲時,才查覺兒子長得不像自己,外貌差太多,經醫院進行血緣鑑定,確認兒子不是他的,也證明楊女與他人通姦。
(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2日電)高姓台商娶大陸女子後,產下一子並養育8年,因查覺兒子不像自己,經鑑定才知女方「偷漢子」。高院今天判准離婚房屋貸款,女方須賠償台商逾350萬元。全案可上訴。
新聞來源http貸款車貸s://tw.news.yahoo.com/陸女偷漢子生子-台商夫訴離婚求償勝訴-041745035.html
內容來自YAHOO新企業貸款聞
台商在台灣打離婚官司並向楊女求償扶養孩子的費用新台幣230萬元,以及精神慰撫金250萬元。1040812
陸女偷漢子生子 台商夫訴離婚求償勝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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